根据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枣庄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枣庄分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成品粮油储备库存保障能力的意见》(枣发改【2021】3号)、《枣庄市成品粮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枣发改粮食【2021】178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巡查整改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粮油储备,经过由5位专家组成的专家认定组严格评审,综合考量(企业实地现场评审、听取企业代表推介汇报、企业答辩等),现场评分,根据最终得分,确定我市八家成品粮油经营企业具备应急成品粮油承储资格,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滕州市新东谷面粉有限公司 |
2 |
滕州市北大仓面粉有限公司 |
3 |
山东麦冠面粉有限公司 |
4 |
山东健鹏商贸有限公司 |
5 |
滕州市鑫昶制粉有限公司 |
6 |
滕州市丰瑞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
7 |
山东百麦奇面粉有限公司 |
8 |
滕州市高新面粉有限公司 |
二、公示时间
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滕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632-5080017
滕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