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指南》文件要求,2026年山东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滕州市拟救助7人。经过前期申报、审核,滕州市2026年山东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拟救助7人。现将拟救助对象情况予以公示。
救助对象确定标准: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中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且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已获得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得重复申报。

公示期为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访实名向滕州市妇联反映。
公示电话:0632-5513838
滕州市妇联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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