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滕州市2026年度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拨付2026年度全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枣庄市妇联关于2026年度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有关工作要求,经过前期申报、审核,滕州市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拟救助6人。现将拟救助对象情况予以公示。
救助对象确定标准: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中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且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已获得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得重复申报。

公示期为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访实名向滕州市妇联反映。
公示电话:0632-5513838
滕州市妇联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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