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进《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贯彻实施,12月23日上午,滕州市妇联宣传贯彻《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活动在滨湖镇下王村举行。
活动邀请镇教育联区工会主席黄秀梅老师,通过向群众宣传普及《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引导广大家长切实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以更科学的方式开展家庭教育,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爱、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的家庭环境。
此次宣传活动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纷纷表示:“今天学了很多知识,让我知道了怎么样正确教育孩子,怎么样依法管理孩子,回去我也给家人和亲戚朋友们宣传宣传,把孩子培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