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5月31日,市妇联参加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关心关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市委、妇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走进检察机关,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座谈交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靖波参加活动。
活动中,受邀人员参观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观看了“蓝·荷”未检团队宣传视频,并进行了座谈交流。
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周君辉介绍了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建“蓝·荷”未检团队、创新未检三+等工作机制情况,推动形成了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先后荣获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连续14年保持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并针对办理的一批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案件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向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参会人员就如何与检察机关加强合作、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出意见和建议,围绕青少年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指导、做好校园法治宣传等方面展开了座谈交流。
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靖波表示,将以“蓝·荷”品牌为依托,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加强检校合作,不断探索建立与教育、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凝聚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合力,努力为未成年人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下一步,市妇联将持续发挥工作职能,加强与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通过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培训等活动,进一步广泛宣传引导,强化家风引领,细化关爱帮扶,完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学校、家庭环境,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加和谐、健康和有益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推动全社会关心和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