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妇女干部在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4月25日上午,市妇联联合市司法局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举办滕州市巾帼“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提升专题培训会。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弘,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妇女儿童事务服务中心主任王蕾,市司法局副局长谭洪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市公证处党支部书记牛善永和各镇(街)司法所长、部分村(居)妇联主席、执委、妇女群众代表等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张弘主持培训会,并指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妇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广大妇女和家庭法治意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保障,是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有效抓手。基层妇联干部、执委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好巾帼“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结合妇联职责,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作用,在妇女群众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细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做好开展好困难妇女救助,用法律武器更好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王蕾传达《关于印发<枣庄市“1名村(居)法律顾问+2名法治带头人+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的通知》。
谭洪伟就“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解读。
培训中,牛善永以网络上流传的一起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案例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剖析讲解,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指导参会人员运用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又从妇女权益保障、劳动保障、婚姻家庭等多个角度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妇女群众讲解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法律素养服务群众,培训生动精彩,赢得了阵阵掌声,受到了大家一致好评。
实施巾帼“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八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滕州市妇联将引领全市妇联“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切实发挥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示范带动广大妇女和家庭不断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助力法治滕州建设迈上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