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你怎么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
经过长达13个月的漫长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国立法史上第一部保障公民知情权、建设“透明行政”的专门法规,标志着我国各级政府将迈向一个信息公开的新时代。有人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扩大了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扩展了公民的知情权。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从 2008-05-08开始,截止到 2008-08-08)
你是否认为获取政府信息是公众应有的权利?
是的
不是
不知道
你怎么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的意义?(多选)
扩大了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
将信息公开变成了政府的法定义务
条例中,信息公开的范围有限,适用范围小
可以使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生活,提高其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可能操作上出现问题
这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契机,是向阳光政府迈进的重要一步
形式大于实质,没什么用
有助于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减少腐败,加速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其他
如有需要,你是否会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会
不会
看情况再说
如果不能申请到你想获取的信息,你会怎么做?
依条例继续申请
向社会媒体寻求帮助
找熟人
无所谓,算了
《条例》正式施行后,你会怎么行使该法赋予的权利?(多选)
积极关注相关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主动申请各类自己特殊需要的信息
依据这些公开信息,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向政府建言献策
监督政府作为,减少腐败
无所谓,和我无关
关于《条例》,你最担心什么?(多选)
只适用于政府行政机关,无法涵盖人大、政协等其他国家机构
是行政法规而不是法律,实施效果会打折扣
条例规定的举报、行政诉讼等手段限制了司法救济的渠道,不利于保障条例的实施
部分条款规定模糊,可能产生钻空子、违规隐瞒等现象
宣传不到位,基层政府并不重视条例,民众也不太了解
公布的信息没有价值
形式化,成为一纸空文
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关于《条例》,你赞同下列哪些说法?(多选)
有了法规,实施渠道也应予以规范,以保证实施效果
应当建立相关的问责制度,对执行不力者予以严惩
应当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或办公室,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管理
政府应重视宣传,使广大民众知晓并参与到相关行动中来
配套的行政体制改革应当及时跟进,以真正保证信息得以公开
以上都不赞同
提 交
查 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