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民盟滕州总支 夏洪亮
美丽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升级版的新农村建设。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分类实施、示范先行、稳步推进的要求,以全市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实施了道路硬化户户通、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厕所厨房革命等一系列村庄整治工程,乡村面貌和环境有了较大改观。在此基础上,还积极实施了历史文化名镇、特色小镇、传统村落和美丽乡村的创建工作;2017年,改造农村危房327户,农村无害化厕所6.9万户,建成美丽乡村450个,为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打开了新画卷,成绩令人欣喜和振奋。但我们同时也发现,当前我市美丽乡村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村庄规划有待完善。在目前的规划中,生态产业特色不突出,村庄文化特点不鲜明,规划编制形式较单一,“千村一面”的现象较为普遍。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农民,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知度低,参与感不强,存在“政府热,农民冷”“干部干,农民看”的现象。二是富民产业有待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如果没有产业支撑,建到最后就会是一个空心村。在发展富民产业的道路上,存在集体经济薄弱,“当家产业”少,产业规模效益不明显,农民增收渠道不宽阔等问题。三是多元化投入方式有待形成。乡村建设资金来源相对单一,除政府投资外,民间资本参与以及多元化、多形式的共建美丽乡村投资机制还未形成。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工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勾画了“突出以点带面,连线成片建设,推动乡村从‘一处美’向‘处处美’转变,逐步实现美丽乡村全域覆盖”的美好蓝图。实现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最终实现乡村振兴,还需要各方面的努力,为此,我们建议:
一、因地制宜完善规划。要把规划摆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首要位置,积极开展村庄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联动调整,促进“三规合一、多规融合”。要以全域一体化的发展理念,统筹城、镇、村发展要素,需要撤并整合的要进行适当调整,需要重点建设的要进行加强,形成有点有面、有中心有圈层、有重点有拓展的新格局。要针对每个镇、村的不同特点,做好详细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延续历史传承。要避免“去农村化”的做法,量力而行,不搞大拆大建;充分发挥乡村的生态优势,保护好山水格局、生态基底、历史肌理与聚落形态,保持富有传统意境的乡村景观格局。要组织村民全过程参与,发挥村民自治和互相监督作用,真正使村庄规划成为行动规划,成为具有约束性的“村规民约”。要实施设计师驻村制度,吸引艺术家、设计师驻村打造,发掘和弘扬乡村的建筑文化特色,让美丽乡村更有质感,建成一批山好、水美、田丰、乡味十足的特色新农村。
二、发展强村富民产业。土地流转制度为农业规模化、集成化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我市不乏特色农业品牌,滨湖的荷花、界河的马铃薯、龙阳的萝卜、刘村的酥梨、张汪板鸭等特色产业远近闻名。要充分发挥这些特色资源的优势,探索新型农业合作模式,实现规模化生产,并努力开拓上下游产业链,积极推动互联网+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要积极探索田园综合体运作模式,形成以特色农业为基础,采摘、加工、养生为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模式,发展观光式、体验式农业,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要因地制宜,推动形成“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形成农民增收致富的稳定来源,为美丽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三、吸引各类人才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戏好要靠唱戏人,兴村就要先兴人。人是乡村振兴发展的关键,如何吸引更多的人才参与乡村建设,对于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武汉市的“三乡工程”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思路。通过“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的人才战略,引好服务“三农”的“明白人”、抓强基层的“带头人”、激活群众的“实干人”,实现城乡人才的良性流动,带动资金和资产要素向农村聚集,为乡村发展提供持续动能。
四、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的保障体系。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最大限度解决美丽乡村的建设资金缺口。探索建立市场化、社会化投入机制,形成财政投入、项目整合、招商引资、社会帮扶、农民自筹等多元投入模式,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经济项目开发,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激发部门活力,深入开展机关与农村结对帮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全力为联系村提供物质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