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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启动我市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工作的建议
时间:2015-03-19

 关于尽快启动我市企业信用档案登记

工作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市工商联副主席  邵长安

2014年以来,许多企业到工商联反映,当前国内外许多工程项目招投标要求出示《企业征信等级报告》,否则不予报名。这个问题引起了我们的重视。

经了解,央行从1998年起就启动了企业征信体系建设。20131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征信体系建设正式成为市场建设主体。20135月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印发,表明征信管理成为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2013年以来,青岛、潍坊、济宁任城、郓城、河南漯河等区市已将征信机构入住政务服务中心,全国参加信用登记企业已达3600余万户。

当前,社会诚信缺失,国家完善市场经济、建设诚信社会,企业首当其冲。事实也表明,征信体系的缺失,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鉴于企业信用档案登记是建设企业信用体系的第一步和基础环节,对此,建议我市应尽快启动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工作。

一、尽快召开会议。传达国务院及部委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市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工作。传达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

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经信、税务、金融、保险、质监、审计、食品药品、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住建、商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参与,借鉴外地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模式,在广泛听取我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制订或重新修订我市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制订信用中介机构监管、信用评级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设立企业信用档案工作专区。参考外地做法,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企业信用档案工作专区。尽快依法按程序选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电信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信用登记独立第三方。

四、建立信用服务系统。采取强有力措施,整合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全市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服务系统。建立全市企业信用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信贷信用数据库等。

五、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查询公共服务平台。用档案建设推行关键在于披露合法性,不侵犯企业“隐私权”。司法等相关部门要进行充分调研,科学设置查询流程,明确查询类别和范围,与查询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以增强信用档案披露的合法性。

六、进行企业信用评价。定期在媒体上公布企业信用排名,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同时,广泛开展“重合同、守信用”、“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消费者信得过商品”、“争创价格诚信单位”、“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等为主题的诚信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