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子站群 > 党群机关 > 市纪委监委 > 通报曝光

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时间:2017-10-10 来源:

  9月27日,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分别为:

  一、滨湖镇吕堂村党支部书记刘进英3人违规租用车辆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2月,刘进英、村委会主任王洪文和计生专职主任、会计胡勤芳在村集体基本没有收入的情况下,贪图享乐,挥霍浪费村集体资金,不仅到滕州市区办理村务时租用车辆,而且在滨湖镇范围办理村务时也租用车辆,或使用集体资金为车辆加油。王洪文、胡勤芳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滨湖镇党委给予刘进英、胡勤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洪文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二、龙阳镇龙阳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朱树民违规发放工资及过节费问题。2014年8月至2016年1月,朱树民在主持村务期间,违规向村干部及小组长发放工资及过节费。2017年8月,龙阳镇党委给予朱树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工资及过节费予以收缴。

  三、羊庄中心卫生院驾驶员彭涛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彭涛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将个人车辆加油发票混杂在单位车辆加油发票中交财务报销,报销所得被其据为己有。2017年7月,山东盈泰食品有限公司党委给予彭涛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鲍沟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马宏图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2016年8月,鲍沟镇中心小学迁校后,马宏图的办公室面积为29.11平方米,违反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2017年6月,鲍沟镇党委给予马宏图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对办公室进行整改。

  五、南沙河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王开荀2人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7年1月,王开荀主持工作期间,以本单位工作人员迎接上级考核比较辛苦为由,安排南沙河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规划统计队副队长、现金出纳王传同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了生活补助。为处理该补助费用,王传同虚开了发票,经王开荀签字后记入单位财务账。2017年7月,市纪委给予王开荀党内警告处分;南沙河镇党委给予王传同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补助款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国庆、中秋将至,“四风”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对以上5起案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保持“永远在路上”的节奏和步伐,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用铁的纪律纠治“四风”,动真碰硬、寸步不让,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要加大问责力度,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作风建设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滕州市纪委监察委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Tel:0632-5513612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