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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让“微腐败”远离扶贫攻坚战

时间:2017-08-02 来源:大众网

作者:高丽娜

  当下,扶贫工作进入攻坚阶段。然而,依然有少数“苍蝇”向贫苦户的救命钱伸出贪腐黑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现象时有发生;“被脱贫”“ 假数据”“好处费”等等各种乱象,扰乱了扶贫节奏,给扶贫工作造成了阻力。

  在基层扶贫中,伸手要好处费、用虚假材料骗取国家扶贫资金、截留扶贫资金据为己有,这些贪腐现象之所以发生,主要原因在于制度的漏洞,使得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管与制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屡禁不止,时有发生。

  尤其是特别贫困的农村地区,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开支等信息不公开,资金流向公示事项不全面等问题颇为常态,一方面是由于弱势群体文化素质不高、维权意识薄弱等种种客观条件致使群众监督乏力,为贪污腐化分子提供了温床。另一方面,监督治理体系在权力面前失效,让权力既没被锁进笼子,也没有在阳光下运行,导致腐败问题频频滋生。

  那么,如何根治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的腐败问题与不正之风,补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呢?

  从党员干部层面来说,应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补足精神之钙,自觉抵制权力诱惑。真正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把握精准要义,找对穷根,对症下药,不仅从物质方面带领贫困人口脱贫,更要从精神上为贫困地区注入脱贫能力与动力,让脱贫政策从简单的输血变为造血,从而解决贫困的根源问题。

  从监管层面来看,“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各地要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权力依法行使,同时坚决制止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假脱贫”“被脱贫”现象,对于扶贫领域的违法乱纪问题出重拳治理,果断向扶贫资金伸黑手的腐败分子“亮剑”。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要紧盯脱贫民生领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脱贫任重道远,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那些扶贫领域的“微腐败”,彻底斩断那些黑手,才能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才能真正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滕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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