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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镇: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时间:2018-06-14 来源:滨湖镇 刘程

  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战略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两法”不仅再次吹响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号角,也为推进廉洁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提供了根本法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职责。学习“两法”是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推动《宪法》实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使命,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意识,尊崇宪法精神,把纪检监察新的职能全面履行起来,严格依照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为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新修订的《宪法》和新颁布的《监察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二、学深悟透,学懂弄通做实宪法监察法。宪法监察法是纪委监委工作的行动指南。应当在学懂、弄通、做实三个方面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两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做到学思践悟、学用结合、以学促用,着力提高政治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问责处置的实际能力。坚持依纪依法,强化政治监督。

  三、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由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纪定、职责法定。要牢固树立不依规依纪依法就是违规违纪违法的理念,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确保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合规合纪合法。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是一般的工作要求。而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必须保持清醒,切实依规依纪依法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各环节。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上率下、突出重点、把握要义、学懂弄通,增强推动宪法实施、强化国家监察的自觉性,增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定性,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提高纪委和监委工作的法治化和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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