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街道内出现的一些违纪违法行为,北辛街道纪工委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
分类明确谈话内容。一是开展日常谈心谈话。结合干部职工日常管理教育,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教育;结合新提任和岗位调整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二是开展提醒谈话。对在工作中发现或群众反映需要与本人沟通引起重视的问题;分管业务内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管不到位可能发生廉政风险的情况;未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虽尚不构成违规违纪,但应及时加以整改的问题;工作作风拖拉、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推诿扯皮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
分层明确谈话要求。一是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负责对班子其他成员和基层党政负责人进行谈话;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分工,负责对分管的科室人员和分管(联系)的下属单位班子成员进行谈话。二是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对本单位班子其他成员进行谈话;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对分管科室(村居)人员进行谈话。同时把谈话制度作为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要求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并交街道纪工委备案。
下一步,街道纪工委还将进一步在实践中完善党内谈话制度,加强党内监督,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北辛街道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