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通过召开集中反馈会议和向被巡察党组织“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月5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精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琳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宋长远通报第十二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常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6日至9日,5个市委巡察组向本轮巡察的11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对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层层传导压力,以整改实效彰显政治忠诚。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精准制定整改方案,要推动标本兼治,整改过程中要注重纠建并举,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领域的监督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堵塞制度漏洞。
反馈要求,党委(党组)在落实自身整改的基础上,要加强对下级单位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统筹督促,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本轮巡察还发现了一些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