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25日至7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物资行业事务中心进行了巡察。8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42个问题,并提出3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精准逐条施策,扎实推进整改,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精心部署,明确整改责任。坚持把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一是全面精心部署。共召开6次党组会,领导班子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原因,集中研讨措施,达成了党组成员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思想和行动的高度统一。并迅速召开全系统整改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动员全系统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整改。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中共滕州市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下属企业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整改小组推进”的整改格局。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带头深挖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形成全系统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实施,强化整改实效。坚持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事务中心党组第一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一是责任到人。根据市委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了每一个
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二是严格推进。结合整改时限,对所有整改问题列出时间表,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三是每天跟进。建立“每周调度”跟进机制,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统计汇总整改进度,每周提供给事务中心党组和责任领导准确掌握整改情况,把握整改进度,有针对性进行跟进实施。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全力推进整改,确保每个问题都切实整改到位。
(三)全面结合,巩固整改成果。一是长短结合抓整改。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逐步整改,尽可能保证整改质量。二是制度结合抓整改。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做到问题整改一个、建章立制一个,把已经发生的问题关进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问题反弹,尽可能延伸整改实效。三是业务结合抓整改。把整改效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执行力。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找准共性问题,着力制定和完善长效制度,努力推动系统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真正把这次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系统转型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共反馈问题42个,党组将巡察组反馈问题梳理分解整改任务42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已整改完成含已整改完成、即知即改并已整改完成、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整改期间,通报批评2人,谈心谈话11人,收回借款、欠收款物折合51532.86元,新制定规范性文件5个,修订完善规章制度5个,作出书面检查3份,开展专项检查3次。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违反工作程序,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问题。
(1)针对“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未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进行议事决策。2013年至2016年党委会会议记录缺失;2016年以来存在以原党委会代替行政办公会的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区分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进行议事决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制定《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9月16日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
(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针对“存在重集中、轻民主的现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违反程序,大额资金、重大人事调整、领导干部分工等没有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议事。2017年8月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第一次换届大会没有经过党委会议研究,即向市委组织部申请召开代表大会。滕物发〔2017〕7号、滕物发〔2018〕6号、20号、25号等一系列的人事调整,滕物发〔2016〕7号、滕物发〔2017〕18号、滕物发〔2018〕13号、21号等领导干部分工调整均未经党委会研究,即直接行文公布”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制定完善党组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严格坚持党组会议研究、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原则。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工作中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能做到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严格坚持党组会议研究、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原则。二是完善制定了《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物资行业事务中心费用报销规定》。
(即知即改并已整改完成)
(3)针对“党委发文把关不严,管理混乱。《中共滕州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委员会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意见》(滕物发〔2018〕57号)中,出现‘深入习近平新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观’等错误;党委发文时间与文号逻辑不对,如滕物发〔2018〕30号日期落款为2018年7月11日、滕物发〔2018〕36号日期落款为2018年7月5日”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事务中心公文制定审批审阅制度》,加大对发文内容的把关和发文内容审批审阅。二是严格执行《事务中心公文起草管理办法》,完善行文审批程序。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文件文号的管理工作,并设立公文管理台帐。进一步加强对公文管理人员的管理,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如再出现上述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制定了《事务中心公文起草管理办法》,完善了行文审批程序,设立公文管理台账。二是办公室已安排专人负责文件文号的管理工作,加强了公文收发管理人员的管理,提高了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已整改完成)
2、关于“党组统揽全局能力不够强,领导核心作用被弱化”问题。
(1)针对“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党组对本系统全面领导不力,对下属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党的领导在基层党组织被弱化。从座谈了解情况发现,整个物资行业事务中心系统下属大部分单位守摊经营思想较浓,缺乏干事创业的闯劲、韧劲、拼劲。企业的发展缺乏生机与活力,经济效益欠佳。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党组2013年至2016年党建材料大部分缺失。下属支部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及时且记录不规范、党员到会率低,活动照片与实际参会人员不符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切实加强中心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明确由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主任全面落实对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和调研。机关及各企业党组织立即开展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自查自纠活动,针对发现问题,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百分制精细化考核细则》,规范党组织生活。二是进一步加大《关于加快转变转型推动企业发展的意见》实施力度,帮助企业剖析问题找根源,分析困难想办法,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对标学习效果,强化担当意识、发展意识,明确“转、走、招”的工作思路,着力推进系统企业转型创新发展。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纠正党组织活动开展不及时、不规范问题,督促企业做好下岗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的各项活动。四是加大党建工作督导调研的力度,事务中心不定时安排相关人员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对“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不及时的基层党组织在系统内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9月10号下发了通知各支部开展了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自查自纠活动,所属各支部已自查完毕,并上报“三会一课”制度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二是修订完善了《百分制精细化考核细则》。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针对“转、走、招”的思路到企业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召开了调研成果交流会。四是9月16日,机关党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
(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针对“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党组近年来在干部队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下辖2个国有企业(木材公司、仓储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上有较大欠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全面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约束性制度,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同党员干部的评先树优结合起来,充分调动起广大党员干部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制定完善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二是9月29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制定了《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调动起广大党员干部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已整改完成)
(3)针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的领导意识淡薄,党员领导干部角色弱化虚化,党组织处于从属、补台位置。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党组对基层支部党员,特别是企业下岗失业党员,在教育管理方面听之任之,没能做到积极主动联系,致使绝大多数下岗失业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成为了‘空挂党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领导班子和各党组织书记的教育管理。二是扎实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督促企业党组织进一步加大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力度,特别是困难企业党组织,要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做好下岗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全体党员都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三是责令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及时对下岗失业党员进行全面排查,按规定理顺党组织关系,坚决杜绝“空挂党员”的现象再次发生。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已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二是对下岗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梳理排查,目前已有12名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到居住地和新岗位,按规定理顺了党组织关系。
(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4)针对“党组对下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不到位,未能强化对企业关键环节、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没有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有的企业负责人担当作为不够,导致有的工作人员缺乏规矩意识,企业管理中存有重要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派专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及时制定《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木材公司、仓储公司国有企业审计制度,由原有的事务中心审计人员审计,改为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公司审计。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事务中心党组已派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制定《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了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已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两个国有企业进行审计。
(已整改完成)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行动迟缓”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与单位实际情况结合的不够紧密,仅停留在上级怎么安排就怎么抓落实的层面,特别是对下属已改制的企业,对其财务管理、人事调整、重大经济活动等缺乏有效的监督指导,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上意识还不够强”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系统实际,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帮包企业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特别是督促改制企业严格执行《公司法》,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帮包企业制度,紧密结合系统实际,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监督指导。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以《公司法》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
(即知即改并已整改完成)
(2)针对“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党组在社会转型发展期没能抓住机遇,创新思路,积极转型发展,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未能建立国有企业考核评价机制,致使有的企业经营不善。如:木材公司在2013年工作总结就提出要抓住机遇与山东嘉帝置业公司合作建设鲁南电动车市场,至2015年该项工作还在计划中”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执行事务中心制定的滕物发〔2019〕15号《关于进一步加快转型创新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用思想的解放直面困难,加强引导,剖析问题找根源,分析困难想办法,用解放思想强化担当意识、发展意识,明确“转、走、招”的工作思路。二是中心党组安排专人靠上去帮包木材公司,积极协调市拆迁指挥部,确保木材公司营业用房全部回迁,待回迁后重新考察项目,招商引资,盘活用好木材公司资产。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所属企业进行调研,对企业加强引导,帮助企业想办法,明确“转、走、招”的思路,促进企业转型创新发展。二是中心党组安排安监中队长孙玉清专门负责木材公司协调拆迁工作。
(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针对“重点项目不严不实,物资行业事务中心上报的永丰新能源汽车城项目虚报投资数额,实际未达到预期效果,其提供的情况说明和永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永丰国际电子广场(新能源汽车城)项目建设情况的说明不一致”问题。
整改措施: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责令有关人员据实说明情况,作出书面检查。同时,严把项目上报关口,严格按照市重点项目建设有关要求实事求是上报项目。
主要做法及成效:干丰燃料公司已向事务中心党组据实说明情况,并作出了书面检查。
(即知即改并已整改完成)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没有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问题。
(1)针对“没有认真学习、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2017年原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制订了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安排表,但是经查阅领导干部学习笔记、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笔记、机关党支部学习记录簿,均未按照计划进行学习。同时,查阅下属企业党组织支部活动记录,均仅有1次10月28日主题党日学习十九大的会议记录。2018年原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按照市委要求制订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补学计划,但学习笔记中无相关补学记录”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议程,把领导干部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及各企业党组织学习作为今后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项,同时严格落实“每月一学”“一学一报”制度。二是加强对学习笔记的督导检查,由政工科按时检查学习笔记的记录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学习,学习情况是否与学习计划相符,保证各项理论学习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了党组理论中心组“每月一学”“一学一报”制度。二是政工科9月18日对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进行了检查,保证理论学习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已整改完成)
2、关于“学习新思想新理论不主动不深入,存在学做“两张皮”的现象”问题。
(1)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不到位,形式上在学,具体工作中没有将新思想、新理论应用到其中。查阅领导干部学习笔记,仅有2018年6月以后的笔记且较简单;党的基本知识测试中,不少人员不知道十九大主题。组织工作创新力度不大,没有把组织活动与企业经营有机结合,以党建促发展,以发展带党建工作思路欠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主题党日、党课、党员大会等形式抓好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网络平台开展好自学,不断拓宽学习渠道,确保学习的效果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不定时抽查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情况。二是继续扎实开展“党建+主题教育”“党建+最佳”系列争创活动,做好党建工作与系统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的文章,让党建活动丰富起来,让党建平台活跃起来,激发企业创新发展的新动力,增强干部职工创业担当的意识。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各项学习活动。二是9月27日机关支部组织机关全体人员笔记抽查,抽查中发现有个别同志笔记记录内容较少,并在机关进行了通报。
(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抓而不实”问题。
(1)针对“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抓的不够紧、不够严,没有重视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学习教育走过场。在党的基本知识测试和谈话中,参与测试的26人中,仅4人答出十九大主题,大部分不能完全答出“四个意识”内容”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知识等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二是加强政治学习的督查,政工科负责不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抽查,所属各党组织负责对各自支部党员进行日常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对理论学习不重视、学习教育走过场的党员干部,严肃批评教育。三是10月上旬集中开展一次党建基础知识应知应会考试,将考试结果在全系统公示,以促进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定集中学习计划和个人学习计划。二是已于10月14日开展党建基础知识应知应会考试,机关党支部对考试情况进行了公示,促进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
(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针对“意识形态管理、督导检查不到位。没有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上去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教育走过场,既没有查摆问题,也没有形成会议记录资料,更没有切实将‘两个维护’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致使窃密事件发生,人员受到处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市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二是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每年至少组织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大对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法制意识,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模范带头遵纪守法,切实把纪律要求转化为行动自觉。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已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三是落实了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
(已整改完成)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规矩意识不强,缺乏担当”问题。
(1)针对“党组主体责任缺失,岗位人员调整交流少,机制上不利于激发内生动力,锻炼培养队伍。下属国有企业负责人长期不调整;2013年至今,机关内部仅有1次人事调整”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事务中心《后备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梯次配置,科学谋划人岗设置,专注年轻干部的培养,把富有激情、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历练。二是进一步加大科室、国有企业人员交叉任职力度,利用机关和企业、企业和企业之间相互交流挂职,锻炼培养年轻干部的工作能力。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已推荐1人作为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副职人选。二是中心党组已制订下发《关于实行人员岗位交流锻炼的通知》。通过岗位交流锻炼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激发创新精神,逐步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人才加速成长的跨单位、跨行业、跨岗位的工作交流和人才培养机制。
(已整改完成)
(2)针对“选人用人没有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人事调整违反民主集中制。2017年8月在研究领导班子调整分工情况的会议上,没有经过集体讨论和研究,党组书记直接宣布班子重新分工情况,违反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严格坚持集体研究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的原则。
主要做法及成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完善了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严格坚持集体研究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的原则。
(即知即改并已整改完成)
2、关于“党组抓党建缺失、缺位”问题。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对下属企业党建指导检查不到位。下属企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少,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党组指导不力,党建工作层层递减。下属五个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严重不平衡,部分基层党组织工作弱化为为留痕而留痕,《支部生活记录簿》《党支部工作手册》存在记录不规范、多名参会人员签名相同、支委会开会内容不符合要求”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规定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切实加大党建工作考核力度,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同时继续加大执行《关于完善精细化考核强化党建工作引领作用的意见》的力度,进一步规范阵地建设、组织建设,创新教育管理模式,确保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针对反馈问题,组成由政工科、纪委办等科室组成的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各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对于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立即开展整治,建立健全党建督导检查制度。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规定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已完善党建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三是各支部已对“三会一课”进行自查,并已上报自查报告。
(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针对“党支部设立、撤销随意。原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于2016年8月未经党委会议研究,成立了6个离退休党支部,但在物资行业事务中心提供的党组织设置表中并没有这个组织,也没有关于该6个支部的换届和撤销文件”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党的基层组织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支部设置,确保党组织统计资料详细完整。二是督促各基层党组织理顺党组织关系,引导和帮助退休人员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便于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同时根据企业实际,重新整合支部设置。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对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正在进行梳理,引导和帮助退休人员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便于他们参加组织生活。二是事务中心直属机关党委下发了滕物直〔2019〕7号关于撤销、合并部分党组织的通知,已对5个离退休支部进行撤销。
(已整改完成)
(3)针对“党员底数不清,党支部换届应到会党员人数与实际人数不符。灯塔—党建系统中机关党支部党员人数38人,《党支部工作手册》中记录有党员23名。党组统计干丰燃料公司支部有党员44人,但在2018年8月的换届材料中记载应到会党员15人”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摸清各党组织党员底数,由直属机关党委牵头,成立调研组,到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党组织党员底数,全面掌握企业党组织的情况。特别是干丰燃料公司等企业党组织,要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做好下岗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全体党员都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所属企业进行了调研,全面梳理下岗党员组织关系,并形成调研报告。二是目前已有12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和新岗位。三是干丰公司已理顺组织关系,将离退休支部撤销。
(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4)针对“党组织职数设置不合理。下属物资仓储公司党支部设两职,设置不合理”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反馈问题,责令物资仓储公司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对党支部职数重新设置。同时对系统所有党组织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主要做法及成效:仓储公司已于10月12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补选支部委员。
(即知即改并已整改完成)
(5)针对“组织关系管理混乱。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张丙强,自2004年工作以来,党组织关系一直放在南沙河镇村级党支部,未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问题。
整改措施:立即按规定落实张丙强的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机关党支部,便于参加组织生活。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系统各级党组织是否还存在未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的人员,充分理顺系统党员的组织关系。
主要做法及成效:9月6日已将张丙强组织关系转移到机关党支部。
(即知即改并已整改完成)
3、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弱化、虚化”问题。
(1)针对“党支部换届开展不严肃、不规范。总支及支部换届选举,均未见党委会会议研究记录;原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机关支部在2016年8月换届选举中,选举结果报告和会议正式选举主持词中实到会人数表述不一致,选举到会党员人数未超五分之四,违反《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2018年下属企业党支部换届中,各支部均将‘两请示’合并为‘一请示’,且在未召开支部大会酝酿讨论推选的情况下,就在请示报告中明确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违反支部换届程序。下属企业换届选举决策随意,不严肃。下属企业文隆化轻建材有限公司党总支在2018年10月19日同时出具上报了《关于党总支延期换届选举的请示》和《关于中共山东文隆化轻建材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请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确保在以后的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严格按照选举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二是立即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存在问题情况进行核查,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以后在支部换届选举中再次出现“两请示”合并为“一请示”的情况。三是文隆化建党总支在完善“九项行动”专项巡察中已整改,但材料、程序不规范问题,责成文隆公司将换届材料进行完善,确保换届选举符合要求。四是责令直属机关党委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并做好严格的审阅把关工作。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已于10月15日组织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二是各基层党组织已对存在问题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以后在支部换届选举中再次出现“两请示”合并为“一请示”的情况。三是已责成文隆公司将换届材料进行整改完善,确保换届选举符合要求。
(已整改完成)
(2)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通过查阅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资料发现,对照检查材料查摆、剖析问题不透彻,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老好人’思想严重,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严格民主生活会会前的征求意见、相互谈心谈话等程序、严把材料的审阅关,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把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内容,党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绕弯子、不抓辫子、不扣帽子、真刀真枪、实事求是谈缺点、提意见,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确保民主生活会效果。
主要做法及成效:通过9月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开展会前的征求意见、相互谈心谈话等严把材料的审阅关,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已整改完成)
(3)针对“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党组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且在专题谈心谈话活动中,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范围较小、被谈话人数较少”问题。
整改措施:按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落实党组书记每月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对所属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少于1次,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心态消极的班子成员,工作作风懈怠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切实端正态度、转变作风。
主要做法及成效:9月15日制定了《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已按期进行谈心谈话。
(已整改完成)
(4)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合规。发展党员未经党委审批,原物资行办党委2015年至2018年共发展党员9名,经查阅党委会议记录,仅查到2016年审批预备党员转正1次、2018年审批预备党员1次,其余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均未经党委会议审批。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的会议程序不符合规定,2016年研究审批预备党员转正、2018年研究审批接收预备党员会议中,集中对预备党员转正和接收预备党员进行了集中讨论表决,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中‘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的规定”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按照程序要求开展好发展党员工作。同时对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不严肃、不认真的,中心党组将追究党员所在党支部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主要做法及成效:由于记录党委会议记录的工作人员对会议记录规定要求掌握不严不细,导致未能完整、如实记录会议表决情况,中心党组已从2019年9月起,更换党组会议记录人员,由政工科长记录会议记录,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员严格按照会议记录格式要求记录会议内容。
(已整改完成)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
(1)针对“党组没有结合实际制定措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出现多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系统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措施,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再认识、再讨论、再重申,引导党员干部统一思想,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二是抽调政工科、纪检办、财务科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对系统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已组织纪检人员在国庆节等节假日对机关人员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抽查,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长期坚持。二是在用车、出差、接待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对不符合要求事项进行整改。
(已整改完成)
(2)针对“违规收取下属单位管理费。
整改措施:一是依照国有企业管理规定,理清事务中心与国有企业的关系。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学习教育。三是坚决去除因编外人员工资发放困难而收取企业管理费的想法,杜绝任何理由向企业伸手。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9月11日组织学习公司法。9月16日财务科、国有企业负责人组织学习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二是从2017年5月起已停止收取木材、仓储公司管理费用,杜绝了任何理由向企业伸手。
(即知即改并已整改完成)
(3)针对“违规发放取暖费。市物资行业事务中心给工作人员发放2018年的采暖补贴时,按照新旧标准分别发放了一次”问题。
整改措施:财务人员业务不精、工作不认真,将财政补发的2017-2018年度采暖费差额误记成了2018年度采暖费。针对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开展警示谈话,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端正工作态度,并及时修改完善凭证记账内容。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开展财务专项培训,继续加大对财务人员在财经纪律和财务专业知识方面教育力度,确保财务制度的严肃性。三是责令相关财务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四是多发的取暖费一律收回。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9月11日组织学习了《关于调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宅采暖补贴标准的通知》。二是针对2018年取暖费进行了自查,并对记录不完整进行了修改,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了财务专项培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三是9月29日分管领导任涛到财务科对财务人员开展警示谈话。四是财务科相关人员已作出书面检查。五是由于事务中心机关退离休人员较多,要求退回有些困难,中心党组决定在发放今年的取暖费时扣除2018年多发的取暖费。
(即知即改并已整改完成)
(4)针对“差旅费管理不规范。物资行业事务中心2015-2018年度多人外出培训招商未附通知事由;2015-2017年多人外出超标准列支差旅费。下属企业木材公司多次出差报销均无通知无事由”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外出培训和招商活动,严格执行滕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同时继续加大财务人员、财经纪律和财务专业知识培训力度,确保财务制度的严肃性。二是责令木材公司认真清理无通知无事由报销单据,并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违规违纪的严肃处理。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学习《滕州市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滕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9月16日责令木材公司认真清理无通知无事由报销单据,并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违规违纪的严肃处理。三是对2015-2018年外出培训招商和2015-2017年差旅费开支情况进行了自查。四是学习《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
(即知即改并已整改完成)
(5)针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管理不规范。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多次为非单位车辆交纳保险费维修费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多次为非单位车辆交纳保险费维修费情况进行查实,对违规报销保险费维修费一律退还,并对当事人依规处理。二是进一步完善《事务中心车辆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并按照市委有关要求,到指定的修理厂和规定的加油站维修和加油。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相关人员已退还报销保险费19145.58元。二是完善了《事务中心车辆管理办法》。
(即知即改并已整改完成)
2、关于“‘四风’问题依然突出”问题。
(1)针对“请销假制度管理不规范,工作纪律执行须进一步加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围绕事务中心内部管理,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二是加大对工作纪律的检查督查力度,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从严处理并执行到位。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已完善制定《物资行业事务中心考勤制度》《物资行业事务中心机关工作制度》《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二是9月29日下午4时,对机关各科室的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查看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有无旷班、早退、漏岗、串岗,利用办公电脑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页面,玩手机、干私活等情况对各科室逐一检查。
(已整改完成)
(2)针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日常工作中依然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在面上泛泛作出安排部署,未能逐级逐人明确责任,在监督指导上不能做到‘一竿子插到底’,不能形成上下贯通的合力。2018年1月原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在系统行业中开展了‘党建+’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并相继下发《关于深化精细化考核深入开展‘党建+’活动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党建+主题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党建+最佳’争创活动的通知》等文件,但此项活动仅停留在面上下发通知,并没有按通知要求开展实质性的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帮包企业制度,每月下企业不少于一次,通过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二是严格下发文件通知,对市委市政府安排布置的重大活动和中心党组安排工作任务,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全方位的跟踪督导到位,对落实缓慢不推不动的,在系统内及时通报。
主要做法及成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已对所属企业进行了调研,并召开调研交流会。
(已整改完成)
(3)针对“存在照搬照抄现象。物资行业事务中心2017年、2018年度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中,相似度超70%”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巡察组反馈的照搬照抄现象分析产生的思想根源,深刻认清这是干部作风漂浮慵懒和作风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制定材料审核把关制度,明确责任职责,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在系统内部全面开展为期一周的“自查自纠”活动,活动结束后,党组将进行抽查,仍然有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主要做法及成效:已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已整改完成)
(4)针对“深入基层调研少,主动性不强,对基层情况的了解不够全面系统,联系群众不广泛,直接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不及时不全面,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不深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还不够强”问题。
整改措施:继续实行《物资系统领导干部帮包企业制度》,严格执行定期下基层制度,领导干部每月下企业至少一次,定期到基层党组织进行调研,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困难,每年至少形成1-2篇高质量、接地气的调研报告,着重在党的建设、安全稳定和转型创新发展上深度调研,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探索创新转型发展的模式和机制,真正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主要做法及成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所属企业进行了调研,明确调研思路,形成调研报告,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
(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五)“党的纪律建设不严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1)针对“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满足于开会下发文件、签目标责任书、观看学习警示案例,没有跟进督促检查”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担当意识,严格执行《关于完善精细化考核,确保党建引领作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加大督促考核力度。
主要做法及成效: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完善精细化考核,确保党建引领作用的意见》,完善了党建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加大督促考核力度。
(已整改完成)
(2)针对“对已处理的违纪问题,未按要求执行”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反馈问题,责令钢盟公司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并收集、完善好处理文件资料,存入个人档案。
主要做法及成效:9月24日,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对2起党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在系统内部进行了通报,并及时将违纪人员材料放入相关人员档案。
(已整改完成)
(3)针对“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不力,未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抓党风廉政建设主动开展活动少,多是按照市委安排被动参与。警示教育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对系统内的几起违纪案件,未能进行警示教育,引以为戒。廉政提醒谈话没有形成经常化、制度化,对关键岗位、重点人群没有进行谈心谈话”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制度,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加强督查,细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头。完善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二是把系统内的几起违纪案件作为反面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杜绝以后再有此类案件发生,不但要树立好的典型,还要认真反思坏的典型给系统和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9月13日制定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定》。二是9月24日,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对2起党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在系统内部进行了通报。
(已整改完成)
2、关于“财务管理混乱,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廉政风险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借支公款长期未归还,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入账不及时等问题。经查2014-2019年物资行业事务中心经费多次使用大额现金支付,违反《现金管理条例》规定。2015-2018年多人长期借支公款未归还。2016年11月木材公司购买的电脑空调等固定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而是放在管理费用中。编写《物资志》收取专款及费用支出未及时入账”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责成借款人员限时报帐、还款。责成木材公司将购买的电脑、空调调整账务,计入固定资产;将编写《物资志》收取的专款及支出费用及时入账。同时进一步加大财务人员财经纪律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建立财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二是9月16日责成借款人9月30日前报账、还款,目前已还款31361.28元。责成木材公司在9月25前将购买的电脑、空调等调整账务,计入固定资产。三是编写《物资志》收取的专款及支出在9月25日前入账。四是学习《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每年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已整改完成)
(2)针对“财务工作不严谨。账务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能及时处理账务,造成账实不符,有违规无事由列支购物发票、过节福利发放无明细、无公函无清单接待现象。2016-2019年度记账凭证所附的多张超市购物发票均不符合规定;2016、2017年度多次无事由无公函接待。下属企业木材公司和仓储公司发放的米面油等过节福利记账凭证后均未附发放明细,发放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责令有关单位说明情况,退回违规接待费用,完善过节福利记账凭证。二是严格执行市纪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和《现金管理条例》及财政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在以后的工作中依规办事,违规不报。三是严格执行《滕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公务接待制度,对无事由无公函及不予接待,私自接待不予报销;对发放福利程序不对、资料不全的,在完善手续之前不予报销。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木材、仓储公司发放的米、面、油等无明细的已整改完成。二是木材公司收回4人工作餐超标退款1026元。三是制定《物资行业事务中心费用报销规定》,学习市纪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和《现金管理条例》及财政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已整改完成)
(3)针对“报销手续把关不严。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存在无事由、无审批、超标准报销情况”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不合规定、无正当理由报销或超标准报销的一律收回。二是制定《事务中心差旅费报销办法》,对单位报销流程重新梳理,做到规范完整,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层层审批,做到报销手续真实正规严肃。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学习《滕州市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对2015-2018年外出培训、招商等差旅费进行了自查。三是制定了物资行业事务中心费用报销审批规定、差旅费等报销规定,做到层层审批,报销手续真实正规严肃。四是学习《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
(已整改完成)
(六)“落实巡察整改不力,虚假整改”问题
(1)关于“市委‘九项行动’专项巡察时反馈的关于“党员关系转接不及时,部分已经安置到公益岗的党员至今没有转组织关系”的问题,截至2019年6月4日,巡察组抽查的文隆公司转公益岗的8名党员组织关系仍未转接。反馈的关于‘支部班子配备人数不符合要求,如文隆化轻建材一支部、二支部的支部委员均是6人’的问题,在鲁文隆字〔2019〕第4号文,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中指出已通过各支部党员大会同意,已整改,现两个支部委员人数均为5人,但未见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开展对全系统的“党员关系转接不及时,部分已经安置到公益岗的党员至今没有转组织关系”问题专项检查。二是事务中心和各企业都要积极协调公益岗所属单位,安排专人及时为已安置到公益岗的复退人员、系统各企业已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转移组织关系人员以及长期居住在外地的下岗人员办理转移组织关系,以便于参加组织生活。三是责成文隆化建公司针对九项行动专项巡察中已整改,但程序资料不规范情况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支委设置符合党组织要求,并及时记录会议记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党组织换届的严肃性。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截止到2019年12月底,已办理组织关系转移20人。由于年底全市党员统计,组织转移关系暂停,再加上疫情防控工作,目前还有15名人员没有转移完毕。二是文隆公司已对九项行动专项巡察中已整改,但程序资料不规范情况进行了整改。
(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事务中心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物资系统转型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整改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系统党组织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虽然在制度层面制定了完善的理论学习制度,在操作层面也按要求开展了系列理论学习活动,但是学习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存在读文件多、谈体会少,上传下达多、结合实际少的情况,属于需要补齐的短板。
2、整改过程中的基础性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主要是整改细节方面,还存在不规范、不细致的情况,没有按照一个问题一本台账的要求进行细致的整理,离巡察整改验收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属于需要补齐的短板。
(二)下一步打算
1、持之以恒促整改。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的在物资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坚持不懈抓督导。对正在整改的问题,重点进行跟踪督查,每周督办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成功落地。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导,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坚定不移保长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系统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以巡察整改推动系统企业转型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系统企业创新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机关作风改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有力推动市委巡察成果促进物资系统转型创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584285;邮政信箱:滕州市荆河中路69号物资行业事务中心;电子邮箱:wzzgk@zz.shandong.cn。
中共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党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