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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西岗镇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19-12-25 来源:滕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2月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西岗镇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启顺同志主持召开了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市委书记刘文强同志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动员会上,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孙德虎同志通报了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和要求等,李启顺同志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西岗镇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代表作表态发言,西岗镇党委书记王家鹤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市委第五巡察组全体成员、西岗镇领导班子成员、其他科级干部,镇中层以上干部,驻镇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党代会代表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后,西岗镇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了书面表态承诺书。

  孙德虎指出,这次对西岗镇开展巡察,是对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体检,是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成效的重要检验,是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地评估,是对深入贯彻省、市委“工作落实年”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推动。西岗镇党委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有关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此次巡察中,将按照党章、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巡察实施办法等规定,紧盯“三大问题”、“六项纪律”、“六围绕一加强”,按照“三个聚焦”要求,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的政治监督,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李启顺强调,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本质上是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根本是担负“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西岗镇党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省市委有关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的丰富内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真正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任务和根本政治遵循,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把巡察作为一次全面政治体检的过程,作为一次党性锻炼和思想洗礼的过程,作为检验“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过程,正确对待巡察,坚决支持巡察。切实增强改革发展的政治自觉。通过本轮巡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一批管党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改革活力、发展动力。西岗镇广大干部要配合市委巡察组落实好相关纪律要求,对市委巡察组执行巡察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协助市委巡察组以良好的作风认真履职、做好工作,顺利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王家鹤表示,全镇上下一定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的工作。全镇党员干部一定坚决服从市委第五巡察组的统一安排,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看法,确保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要让全镇干部群众了解巡察组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式,畅通巡察组同全镇各个层次干部群众接触的渠道,让巡察组充分了解和全面掌握全镇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反腐败斗争等工作的真实情况。镇党委将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台账,立行立改、即查即改,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同时,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一次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机会,作为一次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机会,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锻炼、补足精神之钙的机会,不断转变作风,改进工作,狠抓落实,努力提升全镇整体工作水平,不辜负市委期望。

  市委第五巡察组在西岗镇的巡察时间,从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2月28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市委第五巡察组设立多种联系方式。联系举报专用手机号码:17663209005(接听电话时间为巡察期间每天08:00-20:00);寄信地址:中共滕州市委第五巡察组(善国北路77号市纪委监委办公楼1号信箱),邮政编码277500;巡察组电子邮箱:tzswxcz05@zz.shandong.cn。在镇政府大门东侧群众工作服务大厅门前、镇便民服务中心门东侧、镇卫生院大门南侧、镇廉政教育中心接访大厅门北侧分别设置了4处举报信箱。市委巡察组受理“全覆盖”要求下所有涉及市委巡察对象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上均含离退休、已调离)违纪问题的信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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