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集团公司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人员的监督管理,近日,滕州市交通发展集团依据党内监督条例、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研究制定了《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制度(试行)》。

据了解,该管理制度从日常监督内容、方式方法、结果运用、保障机制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为集团开展日常监督提供了遵循。细化完善的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制度,更加注重坚持目标导向和督办程序,一方面明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多项日常监督内容,做到内容清晰、任务明确。另一方面在监督方法方面,做到全过程留痕,通过会议监督、谈话提醒等多种监督方式方法开展协同监督检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震慑相结合,以严肃问责确保监督有效。同时,在结果运用方面,将分析研判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建立完善日常监督档案,定期分析报送日常监督工作情况,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以案促改。
“为全力保障日常监督工作落地落实,我们还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制、调研指导机制、统筹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督导考核机制,层层压实日常监督责任。”滕州交通发展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廉洁交发”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对纪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以坚韧的决心,担当实干、勇毅前行,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推动集团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