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机制,制度到位。按照“放管服”要求,从制度建设入手,依法强化预算单位采购主体责任,及时调整我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提高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类公开招标限额和部分品目自行采购限额,通过完善优化工作机制和限额标准,赋于预算单位更多自主权,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深入调研,改进服务。深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供应商中间,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深入准确了解实际情况,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理顺和分析,及时将成果转化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促进提速增效的政策和措施。
三是强化管理,提升绩效。从预算编制源头入手,要求采购人按照“应编尽编”的要求,在部门预算中编制当年政府采购预算,杜绝无预算和超预算采购,严格依预算按计划采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执行力度。同时强化采购人履约验收工作,明确履约验收规范,提高政府采购绩效。1-5月份,全市完成政府采购126次,采购额2.32亿元,节约资金0.22亿元,节支率9.44%,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