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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关于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12-04 来源:

  开展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强化村居权利监督、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举措,是审计工作立足本职、围绕大局、服务五大经济转型发展的大事。今年以来,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党委政府推动、组织部门牵头、审计部门管理、镇街组织实施、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思路,强化领导、创新思路,推动了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扎实开展。截至目前,已完成审计项目568个,占应审计项目的46 %;查出各类问题金额8599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9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实施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审计快速启动

  为全面做好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审计局具体负责审计业务指导、督导调度等工作的市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按照机构、人员、场所“三独立”的要求,分别设立了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并根据村居数量和经济总量,从镇街现有人员中选调4至6名审计、财会、工程等专业人员充实到审计岗位,全市21个镇街选配审计人员94名。

  (二)强化计划管理,确保审计有的放矢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经管局提前沟通、密切配合,强化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将市纪委交办的71个信访重点村居、市委组织部列出的425个三类村居、市经管局建议的42个经济强村居作为审计工作重点,在人员力量、精力投放、进度安排上给以重点倾斜。截至目前,已分别完成三类村居审计59个、145个、24个,分别完成计划的 84 %、 35 %、 58 %。

  (三)强化力量整合,确保审计效率质量

  这次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处在新一轮村居换届前期,审计账期接近三年,时间紧迫、面广量大。面对这一形势,市审计局开拓思路,整合镇街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三方力量,变“单打独斗”为“三方会审”,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共组织21个镇街审计办公室实施审计项目316个,委托舜天信诚、中亿源、理想、德勤、舜城等共5家中介机构实施社会审计项目242个,市审计局采取对镇街审计人员 “以审代训”方式实施审计项目10 个。

  (四)强化制度设计,确保审计规范开展

  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的原则,在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实行“五步走”“两承诺”“四统一”,实现了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五步走”即严格走好提前通知、审查资料、征求意见、审议报告、送达决定等法定程序;“两承诺”即全体参审人员均签订保密承诺书、廉洁自律承诺书;  “四统一”,即统一审计目标、统一审计标准依据、统一审计质量控制、统一审计报告模板。

  (五)强化监督指导,确保审计取得实效

  实行局领导干部、业务科室联系帮包镇街、指导中介机构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个镇街、1家中介机构,靠前指挥、一线指导。对镇街审计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建立周报告、月例会制度,下发《审计简报》9 期,召开专题调度会 12 次,督促落实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的问题。坚持审用联动,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和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对 9 人落实党政纪处分。

  二、审计出的主要问题

  (一)开支随意性大,白条入账问题普遍

  在所审计的村居账目中,白条入账问题普遍存在,这类开支约1828.82万元。白条开支分三种情况:

  一是真实开支。农村工作日常事务繁杂,临时性开支较多,如环境整治、打扫卫生用人用工、购买办公用品等,因数额较小等原因无法获得正规票据的情况 客观存在。但该类白条经办人手续齐全、支出明细清晰,为真实的集体事务开支;

  二是不合理开支。有些村居干部用公款吃喝招待及以集体名义走访送礼,考虑到这些开支难以入账,便含糊开支原因,用白条冲账;

  三是虚假开支。此类白条虚构支出内容,虚报冒领、套取现金,多数没有写经办人,真实性低,经不起审查。

  (二)账务、钱款管理不严,坐收坐支、账外账现象严重

  村级财务制度明文规定,农村财务实行“双代管”,资金管理方面严格财务收支、账款分开。但在审计中发现,村居财务普遍存在坐收坐支、账外账、钱款管理混乱的问题。

  一是村居级财务管理报账不及时,甚至不报账,无法按照要求,有的村居不仅不能做到日清月结,甚至三五个月到一年都不记账,直接导致村干部坐收坐支,这类资金约443万元。

  二是部分村居支部书记、主任不经民主决策,直接经手现金收支,会计、出纳形同虚设。有的村根本没有现金出纳,集体资金平时掌握在主要村居干部手中,无法监管,这类资金约2338.8万元。

  三是安排用工费用偏多、干部租车费用偏大、账面现金余额大、账实不符。

  四是换届财务交接难,出现老干部“旧账”新干部不认可的现象。

  五是部分村居干部之间不团结、各守一摊,互不签字,长期不入账,直接导致“账外账”的产生。

  (三)挥霍公款现象严重,非生产性开支比重大

  在审计中发现,很大一部分村居存在收支失衡、非生产性开支(尤其是吃喝招待费用)过大的问题,个别村居连正常开支都难以维持,但每年吃喝招待上花费几万甚至几十万元,这类资金约293.84万元;一些涉矿、涉企村居以向上争取资金的名义,吃喝招待开支每月高达数千元甚至上万元。同时,也有不少村居干部将个人生活开支混杂其中入账报销,侵占集体资金,这类资金约1.42万元。

  (四) 高息举债,恶意套息

  部分村居干部没经集体研究、村民代表议事程序的情况下,以集体名义高息举债,形成长期债务无能力还,严重违反了国办发〔2005〕39号《关于坚决制止 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个别村居存在集体有钱也不还借款,恶意套息等问题。这类资金约1025.68万元。

  (五) 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出租租赁缺少有效合同,没建立合同台账

集体资产没有指定专人管理,没有建立相应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实行“一物一卡”,无定期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这类资金约840.45万元。

  出租租赁合同没有建立台账,且合同内容不规范的。有的单位对外投资后续跟踪管理不够,每年没有收到对外投资收益。有的不签合同,有的租赁合同一签30年,租金长期不变, 导致集体利益受损。这类资金约111.87万元。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人的方面的原因

  一是村居会计队伍素质偏低,把关职能未能真正发挥。村居会计为村居财务管理直接责任人,对财务单据的合法性、开支事项的真实性及合理性进行监督,专业素质、业务能力直接决定村级财务状况。在实际工作中,村居会计普遍缺乏必要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学历低、不懂账、不问事的现象较为明显;同时,会计队伍不稳定,人员变动频繁。有些村是“一任书记、一任主任、一任会计”。有的村任用程序不规范,存在任人唯亲的现象,很难形成有效的会计监督机制。

  二是村干部法律意识不强,自我约束能力差。有些村居干部当选上台的动机本身就不纯,有的是图个吃喝,有的就是“为了能多捞几个钱”,甚至故意用混乱的财务账“浑水摸鱼”;有的村干部自我要求不够严,处事待人不能“一碗水端平”,让群众信服,甚至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有的村居“一把手”成为高危人群,在村里大权独揽,办事不民主,一人说了算,搞“一言堂”,容易利于自身职务便利贪污受贿。

  三是村居监委会监督缺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有监督权。但有的村居监委会根本没有行使监督权,有的甚至和村干部吃喝在一起,财务审查监督、理财也仅限于形式。

  四是镇街经管站监督乏力。部分镇街经管站对村居级财务收支把关不严,加之经管站的审计职能弱化,不能对村居财务收支的合理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且对账务中审批签字的手续不齐全、支出不合理、凭证不规范的单据排查力度不够。

  (二)制度方面的原因

  一是财务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滕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滕纪发[2012]27号)对村级财务管理、财务公开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镇街也转发或出台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实施细则。但从审计情况看,目前我市关于农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已比较完善,但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普遍存在着以文件落实文件、制度落实制度的情况。

  二是经管站职能聚焦不够。经管站的“主业”是对村居财务的监管。镇街机构改革后,经管站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一些涉及农经方面的机构也设在了经管站,例如土地流转、产权交易等,导致经管站同时承担着多职能部门职责,对村居财务的监管职能被弱化。

  三是对村居非党员干部监督存在空白。对于因村居财务管理混乱,村居支部书记等党员干部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对其进行查处。但由村民选举出来的非党员村主任、村委委员,他们不是纪检监察部门的监察对象,对这部分非党员干部经济问题的监督就成了空白。

  (三)责任落实方面的原因

  一是镇街对村居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长期以来,村居级承担着化解基层急、难、险、重的任务,工作管理比较粗放,效率优先的工作模式已成为常态,在这种背景下,镇街为了不打击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村居级财务管理的问题往往采取相对宽容的态度,缺乏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村居级财务管理的决心。

  二是问责执行不够到位。在实际工作中,仅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进行了追责,忽视了在日常工作中及时问责。一方面,《滕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情形及责任奖惩,各镇街普遍没有真正执行;另一方面,镇街制定的“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因为抹不开面子、怕得罪人等原因,也没有真正执行到位。

  三是追责力度不大。在目前各镇街制定的实施细则中,对于村居财务管理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都是以扣罚工资、约谈等措施进行处罚,而且处罚力度较低,很多村居干部对扣罚工资持无所谓态度。加之《滕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

市审计局:关于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有关建议

  农村财务问题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农村干部群众最为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直接侵害群众权益,疏离干群关系,容易引发群众不断上访,将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如何管理好农村基层财务问题,成为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的难点之一。

  (一)建议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重视到位

  农村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镇街对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各镇街党委、政府要站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的高度,切实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要教育引导镇街、村居干部提高思想认识,下大气力搞好农村基层财务管理,积极探索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严格遵照执行市关于农村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经管、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三资管理、“三务”公开的监管力度,坚持从严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夯实农村财务管理基础。

  (二)建议加强教育培训,确保财会人员队伍素质提升到位

  镇街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力度,不仅要培训镇街经管站财务人员,还要加强对村会计、出纳、村居两委负责人、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财务培训,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和账务处理能力。各镇街要配齐配强经管人员,把业务基础扎实、工作能力强的人员选拔到经管站岗位上来,并保持其工作岗位相对稳定性。例如,西岗镇实行会计监管员制度,经管站为每个总支明确一名会计监管员,由镇经管站统一管理,会计监管员对管辖村居的财务负直接监管责任,既有利于对村级财务的监管,出现问题也可及时追责。

  (三)建议规范财务程序,确保报账记账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记账,对于村集体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逐笔逐项进行规范化记账,严禁记账笼统化、模糊化,坚决禁止白条入账。村级每一笔支出记一张凭证,注明支出的用途、经办人、数额等,确保每一笔资金的支出真正合理,从形式上保障其真实性。镇街经管站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加强对村居账务的监督管理。例如洪绪镇幸福坝村财务公开逐笔逐项,注明时间、经办人、金额、用途,小到针头线脑、大到工程建筑,让群众看了一目了然。

  (四)建议严肃责任追究,确保问题及时问责处理警示到位

  有关部门要按照《滕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研究制定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村级资金拨付、支取、使用、监管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严肃问责;要及时跟踪审计,镇街审计所要不定期提前介入,对当月村级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经管站要对村居账目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追责;各村居要坚持帐、款分开,杜绝账、款均由一人把持的现象。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查处农村“三资”管理中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对群众反映的村居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五)建议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到位

  一是建立村监委会应定期述职制度,对监督村级财务的收入及支出等工作情况按季度、年度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引导村民对其工作进行监督;二是落实村监委会成员待遇报酬。按照省、枣庄市文件规定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厅字[2011]20号)),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待遇,其他成员工作报酬由村居以误工补贴形式据实发放。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和保障村民权益的前提下,真正让村民参与进来,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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