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亮责”明担当,增强履职尽责源动力。对村“两委”议事规则、村级“三务”公开实施细则、“三资管理”实施细则、机关管理制度和公车管理制度等进行公开公示,并汇编成册,确保落实责任制度化、规范化,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细化“两个责任”,列出清单,确保责任到岗到人,紧抓“分解、制度、考核、监督”四环节,形成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强化责任担当。
二是“亮岗”明身份,增强干部群众监督力。推行“一栏三公开”,在全镇83个村设有党务政务村务“三务”公开栏,即时张贴“三务”公开内容,打造“常规工作固定公开、阶段工作定期公开、临时工作即时公开”的阳光村居管理模式。同时,紧盯精准扶贫重点领域,机关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分户指导、一包到底”,聘请群众监督员,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实现全方位监督。
三是“亮灯”明底线,增强执纪问责震慑力。准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多种方式,对“不作为”“乱作为”“懒作为”“慢作为”及时亮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打通农村基层高效监督最后一公里,通过亮灯预警将作风问题可视化,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