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严明党的纪律。7月18日下午,级索镇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镇全体领导干部,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党委副书记范警华传达了滕州市委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请假报批手续的通知》、《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值班制度的通知》。
党委书记邢佑文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集体谈话,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政治上要立场坚定,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自己工作的份内之事,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方面,贯穿在工作、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断增强政治担当和政治自觉。思想上要时刻清醒,把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牢牢掌握在手里,决不能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和出现的各种突出问题视而不见、麻木不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态度上要旗帜鲜明,始终如一地贯彻省委和两级市委要求,积极主动地践行廉政规定,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结合各自实际细化落实的办法和措施,定期研究和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切实把责任尽到位;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本职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抓、该管的管,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把作风建设钉紧、钉实、钉牢。(级索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