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接,是纪委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交接工作,对于认定成绩、强化监督、保持工作连续性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实性。滨湖镇纪委全程监督镇交接工作,确保交接工作底子清,财物明,工作延续,不留一手。
健全领导机构。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交接工作组,对无特殊理由、拒不服从安排的,或不按时交接、不在规定时间内到位的,一律予以就地免职。工作组认真负责地做好了交接工作,切实解决了“后任不理前任事、经济责任难界定”的老问题,为多项工作平稳过渡、有序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严格交接手续。镇纪委办结合相关事项要求,设计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盘存表、财务收支情况表、暂付款明细表等交接表,并严格规范操作内容和操作程序。交接表经各调整部门认真填写并签字盖章确认,交接表一式两份,本单位存档一份,镇纪委办存一份。
坚持跟踪督查。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机关干部无论是提拔任用、平级调动或是退居二线,都必须履行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手续。充分发挥工作交接在评价使用、管理教育、监督约束干部中的作用,引导干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滨湖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