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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镇用好“戒尺”防治微腐败

时间:2016-11-01 来源: 

  今年以来,滨湖镇责成镇纪委、审计、财政等单位负责人组织开展了以“巩固农村财务管理,扎紧防微杜渐篱笆”为主题的村级财务管理治理活动。本着“找问题、理思路、强业务、限时改”的思路,用好“戒尺”,重点对村级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会计和经管服务岗记账员等实施约谈,并重点对各村每月村级报账、财务公开等情况进行检查,对照《农村财务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规范。根据所出现不同的问题和情况,责令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保证农村“三资”得到有效监管,防治基层“微腐败”。

  防微杜渐找问题。该镇本着抓早抓小的原则,滨湖镇纪委提前入手,通过与经管、审计、民政等部门齐抓共管,早发现、早提醒,对发现的问题苗头,及时与各部位进行预警谈话,指出工作、思想中的漏洞,对工作程序认识的不足,以及工作的惯性思维和责任意识不强,造成了工作失误和不良影响,责令他们查缺补漏,积时极改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引以为鉴强预防。该镇本着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这样的理念,紧握纪律这把从严治党的戒尺,创新方式方法、研究问题出现的特点规律,在“处理问题的同时,探索如何建立预防机制,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农村财务理财日、报账日和公开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按时巡查督导,严格把关,对出现的违反财务制度的单位,除了抓好整改规范外,及时组织村级干部及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教育,督促经管服务岗抓好对村级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明确整改促完善。该镇着力强化村级干部的纪律意识,明确各自责任,对出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书写整改报告,限期改正,对限期完不成的加大处罚力度,督促村级干部把“要作为”变成一种自觉习惯。督促经管服务岗完善财经条例、法规的细则内容,让问题能够“有规可依”,依照制度、法规约束和管理人员,实现更为规范的管理环境。通过纪委监督,使村级财务的管理进入“规范、有序、民主、公开”的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遏制了问题的产生,对村级干部杜绝问题发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对所发现的村级财务管理中出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完善制度、强调纪律的同时,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立案调查的形式,及时向有关人员敲警钟。(滨湖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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