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群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各地由于农村集体“三资”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众上访案件越来越多。针对这一现象,龙阳镇不断强化措施,把牢管理关口,确保“三资”规范、透明、干净运行。
严格制度管理,让“三资”规范运行。在各级“三资”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整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和《违反“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了部门联合监管体系,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严格资金管理。以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为依托,严格现金收支和报账程序,凡是村级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帐内管理,并在2日内送缴镇代理中心专户储存;所有支出必须手续齐备,并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否则一律不予办理,杜绝收付互抵、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随意报账等现象。严格定期理财、报账制度。明确了每月理财、报账时间,坚持当月业务收支当月处理,严禁跨月报账现象;建立了“零报账”制度,当月没有发生业务的一律上报 “无帐承诺书”。严格“三资”处置程序。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由经管、司法和村民代表共同监督;涉及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通过镇农村产权交易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违规处置村级“三资”、签订合同不按程序操作的,一律视为无效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引导群众参与,让“三资”透明运行。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让村务监督委员会更多的参与到“三资”管理过程中。将每月的25日--28日定为“民主理财日”,由村“两委”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共同理财,所有票据除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经手人签字外,还必须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专用章,否则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不予支付。明确每月的8-10日为财务公开日,将上月账务处理情况在公开栏内进行张贴公示,并将公开照片报送镇经管站。重大支出和重要事项,如兴办公益事业、借款、资产资源处置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外,还要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由村民选取代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
强化审计问责,让“三资”干净运行。在强化“三资”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管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形成震慑。在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审计监管制度,把好离任审计、年终审计等关口,不放任何问题账务过关;建立村级账务抽查制度,定期调账抽查;形成村级合同备案制度,所有村级合同必须在经管站备份;建立审计、经管、财政、纪委等部门联合审计模式,定期开展集中审计、整顿活动,从多个角度审查村级“三资”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对“三资”管理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纪委及时介入调查,发现的违纪行为毫不含糊,一查到底,坚决处罚,真正将制度落到实处,杜绝“三资”管理违规行为。(龙阳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