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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防疫不松劲,监督再加压

时间:2020-03-30 来源:滕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特别是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召开之后,滕州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书写合格答卷。

  部署“早”,谋划推进有高度。面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滕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加强疫情防控监督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最早传达动员、最快制定措施。第一时间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与市疫情防控办公室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对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第一时间召开纪委书记办公会,专题传达中央、省委、两级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方案和任务分解工作方案;第一时间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发出纪律约束通知,逐一排查春节期间外出人员,对有1名有武汉旅行经历的同志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措施“实”,监督落实有力度。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阵地”,整合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力量,成立15个机动巡察组和21个日常监督检查组,确保监督全覆盖、无死角。聚焦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重点人员管控、防疫物资管理分配及推进复工复产等重点工作,细化监督内容、职责、方式及工作机制,督促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体责任。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严格执行“一天一报告”制度,对督查情况每日梳理,及时处置,定期通报,确保问题发现及时并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检查镇(街)208个次,市直部门235个次,村居1034个次,农贸市场、超市、五小场所等200余家,检查各类复工企业200余家次,发现各类问题 21个,并全部整改到位。

  处置“慎”,干部管理有温度。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与徇私、主观与客观界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轻微过错、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的,以提醒和教育为主;对已经尽力履职,但因客观条件出现工作不到位的,不予问责或免予问责。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谨慎稳妥处理疫情防控中的轻微违纪案件,最大限度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针对张汪镇某村支部书记孙某某疫情期间饮酒问题,全面细致调查事件经过,综合考量事件的性质、情节及影响,对孙某某进行了从轻处理,并跟进做好思想工作,促其端正心态,继续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作用。

  要求“严”,纪律约束有强度。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明纪律,严查线索,严肃通报。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提出了“10个严禁”要求,用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快处,疫情发生以来,共处置疫情防控问题线索10条,查实4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坚持对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在全市通报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聚餐饮酒问题1起,并要求各部门各镇街组织传达,达到了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滕州市纪委监委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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