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主题开展交流研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庆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践,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更好发挥党章规范指导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注重将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综合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同时善于从党章角度分析研究问题,对偏离乃至背离党章要求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督促、提醒和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章办事。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党章为遵循,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保障民生福祉、优化营商环境、树立实干导向等方面,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保持对“四风”问题的监督纠治力度。要着力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尤其是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对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管党治党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