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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6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时间:2017-09-26 来源:

  9月21日,市纪委通报6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分别为:

  一、级索镇后韩村党支部原书记韩典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9月至12月,在中央八项规定已经出台的情况下,韩典景顶风违纪,以办理村务为名,在3个月的时间内大肆挥霍浪费集体资金,用于支付吃喝招待等,数额较大。韩典景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市纪委给予韩典景开除党籍处分。

  二、鲍沟镇前皇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于秀岭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于秀岭以办理村务为名,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特别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知止。于秀岭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鲍沟镇党委给予于秀岭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官桥镇西公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现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0年10月至2016年8月,李现振使用村集体资金违规公款吃喝;特别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继续使用集体资金大吃大喝。李现振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官桥镇党委给予李现振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四、北辛街道沈庄居党支部书记朱绍祥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4月,在中央八项规定已经出台的情况下,朱绍祥顶风违纪,以办理居务为名,使用居集体资金违规公款吃喝。2017年8月,北辛街道党工委给予朱绍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龙阳镇杜沙土村党支部书记丁福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08年7月至2016年12月,丁福生挥霍浪费村集体资金用于吃喝招待,特别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知止。2017年8月,龙阳镇党委给予丁福生党内警告处分。

  六、龙泉街道前洪居党支部书记赵怀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08年1月至2016年6月,赵怀禹使用居集体资金用于吃喝招待开支较大,特别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仍我行我素,继续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2017年8月,龙泉街道党工委给予赵怀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6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村居基层党员干部仍然存在放纵心理和侥幸心理,“舌尖上的腐败”还没有彻底根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锲而不舍、驰而不息。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奢靡享乐问题,紧盯违规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对心存侥幸,不收手、不知止,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一律直查快办,从严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一案双查”、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真正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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