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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人防办党组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17-06-30 来源: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29日上午,市委第五巡察组在市人防办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会前,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赵卫平主持召开了与市人防办党组书记的巡察沟通会,传达了市委书记邵士官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会上,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孙德虎作了动员讲话,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赵卫平就做好第一轮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孙有刚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五巡察组全体人员,市纪委派驻第五纪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市人防办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赵卫平在讲话中强调,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察,是政治巡察而不是业务巡察,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枣庄、滕州两级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上来,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突出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市人防办党组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提高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把巡察作为一次全面政治体检的过程,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不断促进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要认真负责地反映真实情况,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市委负责、对干部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和问题。要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的工作,虚心听取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妨碍、干扰、对抗巡察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孙德虎指出,开展市县巡察工作是推动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这次对市人防办党组进行巡察,是对市人防办党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促进。巡察工作将突出政治巡察,重点巡察党的基层组织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紧扣“六项纪律”,着力发现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等;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三个重点”。突出“四个关注”,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忠诚不忠诚的问题,看是不是从言到行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不是紧密联系实际,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落到实处;是不是做到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是不是存在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等问题。

  孙德虎强调,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是市委巡察组和市人防办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巡察组将紧紧依靠市人防办党组开展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着力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市委汇报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分类处置、注重统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市人防办党组要为巡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市委的要求,深入扎实开展巡察工作,严格遵守巡察工作保密纪律,自觉接受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孙有刚表示,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人防办党组,是市委对市人防办工作的“全面检阅”,是对市人防办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市人防办党组将坚决贯彻执行市委的指示精神,坚决拥护市委工作部署。市人防办党组及广大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干部、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查找不足、提升工作、改进作风的过程,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跟踪督办,抓好整改落实,凡是能够立即改正的立即改正。要以这次巡察为契机,正确处理好配合巡察与抓好当前工作的关系,做到巡察与业务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市委第五巡察组在市人防办的工作时间,从2017年6月29日开始至7月29日结束。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市委第五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7663209005(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天早8:00—晚20:00);寄信地址:中共滕州市委第五巡察组(学院路360号市检察院办公楼东楼1号信箱),邮政编码277500;电子邮箱:tzxcz005@163.com;在市人防办办公楼一楼门厅设置了巡察举报信箱。

  根据有关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受理反映市人防办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等。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按规定交有关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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