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级索镇规划所原所长孔启伟挪用居民养老保险金购买个人银行理财产品问题。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时任级索镇人社所所长孔启伟,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居民养老保险金购买个人银行理财产品获利。2017年2月,市纪委给予孔启伟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滨湖镇西屯村原党支部书记崔长平骗取附着物补偿款问题。2006年10月至2008年6月,崔长平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被征用土地上迁坟数量的方式,骗取附着物补偿款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4月,市纪委给予崔长平开除党籍处分,对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三、龙泉街道前洪居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副主任、会计侯钦胜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问题。2005年1月至12月,侯钦胜在任前洪居党支部委员、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2017年4月,龙泉街道党工委给予侯钦胜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四、木石镇西峭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文华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问题。2009年,王文华在村卫生室建设、验收过程中,采取虚报支出的方式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将上级部分补助资金据为己有。王文华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5月,市纪委给予王文华开除党籍处分,对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五、西岗镇前寨居原现金出纳杨静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问题。2008年1月至2009年10月,杨静在担任前寨居现金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在居集体财务帐中报销。2017年5月市纪委给予杨静开除党籍处分,对涉案款物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各镇街正确处理“拔烂树”、“治病树”与“护森林”的关系,敢于较真碰硬,做群众利益的“守护者”、“看门人”,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和巩固了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态势。
通报强调,以上通报的5起典型问题案发时间跨度较长,但查处腐败问题没有时限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突出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力度;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性质恶劣的依纪依规、从严从快处理;下一步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