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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7-06-02 来源:

  近日,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市经信局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刘瑛长期借用民营企业私人车辆问题。2013年4月,刘瑛通过个人关系借用某民营企业私人车辆,用于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市经信局党委给予刘瑛党内警告处分。市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经信局化建办主任程茂山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驾驶员陈军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13日上午,陈军驾驶该学院公车办理私事。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给予陈军行政警告处分。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该学院办公室副主任贾佳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羊庄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吕守超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7月,羊庄镇中心卫生院调整行政办公用房,调整后的院长办公室面积超标。羊庄镇党委给予吕守超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了整改。

  通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当前,“端午”假期将至,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敬畏法纪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执纪监督力度,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采取新招数,往深里抓、朝实里做;对在巡察监督、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查处、优先通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发现的问题按照“一案双查”进行严肃问责,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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