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考试内容涉及宪法、监督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主要考察拟任命人员法律意识及运用法律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
组织开展此次考试,是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重要环节,目的是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督促拟任职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人员、市政府组成人员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提高履职水平,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8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考试内容涉及宪法、监督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主要考察拟任命人员法律意识及运用法律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
组织开展此次考试,是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重要环节,目的是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督促拟任职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人员、市政府组成人员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提高履职水平,更好服务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