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滕州市委宣传部关于新闻宣传考核奖励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充分调动新闻工作者和通讯报道员对上报道的积极性,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内外部舆论环境,提升滕州知名度,树立我市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意见:
一、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1、市委宣传部对全市各镇街、各系统及市直新闻单位对上报道工作实行量化考核管理,以此作为考评全年工作及评比各项先进、兑现各种奖励的主要依据。
2、各单位按月统计本单位在各级新闻媒体的用稿情况(对上报道用稿统计表式样附后),于次月的10日前上报市委宣传部新闻科。新闻科与各级新闻媒体对接核实后,对各单位用稿情况实行月评比、月通报制度,即每月将各单位用稿数量,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通报给各镇街、系统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每季度将各单位用稿情况,上报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3、考核时综合平衡报、台、网新闻用稿情况,兼顾各级各类媒体。对重报轻台、重报轻网的单位,将及时进行通报批评。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好新闻
1、参评范围:全市专、兼职新闻工作者在各级主要媒体发表的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及亮点的新闻稿件。
2、参评条件及奖金:
(1)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头版头条;新华社新闻稿被省以上党报一版头条采用或产生较大影响的《国内动态清样》正面宣传稿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头条、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重要稿件;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发的正面报道。每件奖金5000元。
(2)人民日报头版显著位置(二条、报耳、托底通栏)和其他要闻版头条;新华社新闻稿500字以上并被省以上党报采用,新华社《参考清样》、《内部参考》、《内参选编》1000字以上正面宣传的稿件;农民日报、解放军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大众日报头版头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500字以上,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新闻》、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省级以上部门、行业报刊头版头条。每件奖金2000元。
(3)人民日报头版300字以上,要闻版500字以上或300字以上配发评论;新华社新闻稿300字以上,新华社《山东内参》500字以上的正面宣传稿件;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解放军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头版显著位置300字以上,二版500字以上,其他版面头条400字以上;国家部委机关报、专业报头版显著位置500字以上,其他版面头条500字以上;大众日报头版显著位置400字以上,其他版面头条500字以上;以上各报头版新闻图片或其他版摄影组照3幅以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200字以上,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新闻》、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300字以上并上提要或系列报道;《半月谈》、《了望》1000字以上。每件奖金500元。
(4)枣庄日报头版头条和头版新闻图片;枣庄人民广播电台《枣庄新闻》、枣庄电视台《枣庄新闻》头条。每件奖金300元。
(二)新闻宣传突出贡献单位
1、参评范围:各镇街、市直各部门、滕州日报社、滕州电台、滕州电视台。
2、参评条件及奖金:年度内完成市委宣传部年初下达的各项任务主要指标(用稿总量、头条数、好新闻稿及获集体奖等指标综合考核);制度健全、队伍稳定、上下协调、组织工作做得较好;没有失实报道和虚假报道;舆论宏观管理没有出现重大问题。每年评出8个,奖镇街宣传委员、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新闻单位主要负责人1000元。
(三)市级新闻报道先进集体
1、参评范围:除新闻宣传突出贡献单位以外的镇街、市直部门、新闻单位。
2、参评条件及奖金:积极完成市委宣传部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制度健全、队伍稳定,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用稿数量较多,质量较高。每年评出10个,奖镇街宣传委员、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新闻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
(四)对上报道十佳
1、参评范围:全市专、兼职通讯员和新闻单位编辑、记者均可参加该奖项的评比。
2、参评条件及奖金:年内个人在枣庄市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发稿数量、质量综合考核前10名。每人奖金500元。
(五)新闻宣传十佳
1、参评范围:除对上报道十佳以外的市直新闻单位编辑、记者。
2、参评条件及奖金:完成本职业务工作成绩突出,遵守职业道德和新闻纪律,不搞有偿新闻,没有失实报道,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由滕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市信息产业局分别评出,由市委宣传部审核确定。每年评出10名,每人奖金200元。
(六)优秀通讯员
1、参评范围:除对上报道十佳以外的全市专、兼职通讯员。
2、参评条件及奖金:年内个人在滕州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数量、质量比较突出者,没有失实报道和虚假报道。每年评出60名,每人奖金200元。
三、评奖办法及注意事项
1、各镇街、各单位于每年一月二十日前将上年度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好新闻的申报材料及有关统计情况,一并报送市委宣传部新闻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2、凡参评先进集体的单位,应根据参评标准和条件,写出上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总结及相应申请报告。各镇街、各单位还要认真负责各类先进个人的稿件统计、申报材料整理及初审工作。
3、评定好新闻以刊发的报纸原件、播发的录音(像)带以及用稿通知单为参考,并由新闻科与有关新闻媒体对接核实后予以认定。
4、各镇街、各单位要对材料申报和统计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评比资格。各项材料均须由镇街、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5、各镇街、市直各系统、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完善并执行新闻宣传奖励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