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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
[审批条件]
1、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
2、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
[申报材料]
1、房屋拆迁申请书(一式两份);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5、拆迁计划;
6、拆迁方案;
7、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证明。
[审批程序]
承诺件
1、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行政机关内部流转程序:(1)审查,(2)审批;
3、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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