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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高中教育
入学条件:
1.凡具有枣庄市区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修业,下同)和往届初中毕业生,身体健康且通过体育合格标准考核的均可报考。
2.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中等学校在校学生;
②因中考舞弊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报名办法:
1.市区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往届生和外地借读回苏学生直接到市招生办公室报名。
2.外地在枣庄的借读生应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现初三借读生经市教育局基教处批准后,可在原借读学校报名借考和填报志愿(部、省属中专和师范除外):
①符合学籍管理借读条件;
②外地在枣企业在枣工作职工的子女;
③回户口所在地考试确有不可克服困难的。
上述对象在申请借考时应提供有关证明(监护人申请、监护人单位证明、临时户口、在枣企业人事部门证明等)。如被录取,按借读生标准收费。
3.考生报名时,携市区户口薄等有关证明,按省规定缴报考费76元(报名费12元,文化考试费每门9元,体育考试费10元);中学生外语口语等级测试的测试费每生每次8元(含等级证书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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