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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概述
1.事项名称: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2.办理窗口:滕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车管服务大厅或属地交警(分局)大队车管服务大厅
3.收费标准:
项目 计算 单位 收费标准 (元)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注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每辆 100 50 60 30
汽车设备检验100元/辆次,人工检验50元/辆次; 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设备检验60元/辆次,人工检验30元/辆次。
办理程序
(1) 到车辆管理所或区(市)县交警大队提交《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车管所车辆查验工作区确认机动车
(2) 到银行指定窗口缴纳相关费用
(3) 持步骤(1)的资料和缴费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市政务服务收费厅或区(市)县交警大队车管服务大厅办理。(城区车辆、教练车和有《警灯警报器使用证》的特种车辆应到车辆管理所市政务服务收费厅办理)
(4) 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前置条件
1 滕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2 机动车已到检验有效期
3 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车辆强制报废期限
4 车辆无被盗抢、非法拼组装嫌疑
5 机动车无未处理完毕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备注
办理窗口 滕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市政务服务收费厅或区(市)县交警大队车辆服务大厅
城区车辆、教练车和有《警灯警报器使用证》的特种车辆应到车辆管理所市政务服务收费厅办理,区(市)县车辆到属地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服务大厅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应先到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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