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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备案
 
 
受理单位:市建委

行政服务事项: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备案

许可条件: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申报材料: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定的合同

办事程序:1、申请2、审查3、备案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名称、收费标准:不收费

许可依据、收费依据: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01年6月1日建设部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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