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 1、申请单位提出申请书。 2、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及申办材料。 3、经对申请材料审查合格的,由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组织专人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经现场检查材料属实、人员设施设备等符合规定的,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
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或个人人员信息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3、诊疗仪器设备及房屋信息 4、动物防疫合格证 5、相应管理制度
承诺时限 收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意见。审查合格的,在随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符合规定的,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
收费标准 国家和省法规出台后,尚未发布相应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