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 企业办事 > 工商物价 > 办事指南
 
有限责任公司登记须知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公司注册资本应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的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申请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给审批的,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对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其他所需材料。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字体:
 
 
Copyright @ 2000-2006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05004524号
主办:滕州市信息产业局 Tel:0632-5888998 E-mail:Webmaster@teng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