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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劝阻5.5万余起,挽回群众损失1130余万元。 针对通信、金融、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市公安局统筹发展与安全,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对于可疑涉诈“两卡”情况,由银行、通信等部门第一时间进行管控并推送给反诈中心,经反诈中心甄别核实后作出是否解除管控措施,有效降低“两卡”涉案情况,......
发布时间:2023.09.25
确保发现的各类治安隐患全部清零,为平安滕州“加码”。 我市公安开展治安清查“过滤行动”,采取动态巡防与静态设卡盘查相结合的模式,加大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盘查力度。结合夏季发案特点和规律,严格落实“1、3、5”快速响应机制,扎实开展平安夏夜护航巡逻防控专项工作,开展夏夜治安巡查......
发布时间:2022.12.21
医疗服务的保障工作。 持续加强发热门诊的建设 二级以上医院要设置发热门诊,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而且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一旦发现可疑的患者要尽快甄别,若是阳性感染者,要迅速转到定点医院或者方舱医院进行救治。 关于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判定有什么新变化? 在二十条优化......
发布时间:2022.11.20
类聚集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开放式游园、广场、体育场严禁人员聚集。5、个体小诊所暂不营业。各类药店要发挥“哨点”作用,发现可疑症状人员,要立即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属地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按规定流程立即处置。6、凡是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经营类服务的场所,以及人员......
发布时间:2022.04.12
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实行新冠肺炎疫情发现奖励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医疗机构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可疑病例,并按要求上报、转诊,最终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的,首诊首例奖励10万元。 二、凡反映下列风险人员经查证属实的,奖励首次......
发布时间:2022.03.31
链专仓、邮件快件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物传人”传播途径。要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挥好基层医疗机构、药店的“哨点”作用,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闭环管理。要持续推进疫苗接种,规范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加快全员核酸检测预登记,确保有备无患。要发挥各类媒体平......
发布时间:2022.03.10
营造浓厚的禁毒舆论氛围。重点针对易制毒物品管控,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引导广大化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行业自律,严格规范经营行为,积极提供可疑重点化学品线索,配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制毒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犯罪活动,共同打好禁毒人民战争的整体战、联手战、主动战,不断推进滕州禁毒工作取得......
发布时间:2020.06.28
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滕返滕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在滕住宿的,于抵达当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住宿的,个人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立即报告并就医排查。 《通知》要求,全市设立滕州高铁站、火车站、长途客运总站等3处交通留验站,市中医医院北院区、盈泰宾馆、东沙河等3......
发布时间:2020.06.17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情况的;有发热或其他可疑症状的。乘客乘坐出租车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正确佩戴口罩,配合乘车信息登记等工作;乘坐出租车时,应在后排就座,到达目的地后主动向驾驶员索要......
发布时间:2020.03.31
对本单位从外省返回和赴外省出差的职工,返回后落实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对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体温异常和可疑人员早发现、早报告,按规定落实隔离措施。 《通知》指出,为避免人员聚集,单位食堂不安排集中就餐,提倡各单位食堂打包分餐和分散就餐,减少人......
发布时间:2020.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