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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办理经营主体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业务时,填报住所选择“坐落查询录入”入口,系统自动调用标准化地址库中对应信息进行核验,核验成功后自动带出标准化地址,将其作为经营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申请人提交《企业住所登记申报承诺书》证明其住所或......
发布时间:2023.12.27
掌上查”业务。将“二房东”纳入监管范围,规定个人转租住房超过规定数量应当申请设立住房租赁企业登记。向承租人如实公示租赁企业的营业执照、办公地址、从业人员信息等,要求从业人员实名从业,租赁合同网签,同时依托全市统一建设的“住房租赁备案管理系统”完成租赁合同网签,自动提交登记备案,自......
发布时间:2023.08.28
人民政府普查机构统一颁发的证件入户开展工作。为节省登记时间,请您提前了解家(住所)中每一位成员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受教育程度、外出成员的现住地址等基本信息,并在家中留一位熟悉情况的人向普查员申报,以保证普查登记的准确性。 如果您选择自主填报,请您在普查员上门时予以说明,并在普查员......
发布时间:20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