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7条 用时0.014秒
丙二人约定内容看,乙向丙承诺,丙虽不参与B公司的项目经营管理,但不会让丙承担任何风险和损失,该约定免除了丙的“出资”风险,明显不符合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共同出资共担风险”的原则。从价格上看,乙向丙“让渡”40万股原始股系按照B公司2002年的员工入股价格计算,即每股1.35元,但实际上,B公司上市......
发布时间:2025.07.21
【内容提要】实践中,随着行受贿手段的隐形变异,以“商业机会”为幌子的利益输送问题日益凸显。商业机会一般是指民事主体平等、公平参与某一竞争活动的资格和机会,以及以此获取商业利润的可能性。在贿赂犯罪“计赃论罪”模式下,商业机会因其不具有可计量性而无法成为贿赂标的。因此,现有法律规定未将商......
发布时间:2025.06.30
“权”与请托人给予的“钱”之间具有明显的关联性和交易性,符合受贿罪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并且较之传统权钱交易行为,国家工作人员还通过职权干预民事主体之间的市场行为,社会影响更恶劣,危害性更严重,根据“举轻以明重”的原则,更应纳入刑事规制范畴。本案中,赵某利用李某的行为为崔某谋取利益与收......
发布时间:2025.01.16
务行为的介入,导致夏某、邓某与唐某之间的权利义务和结果分配明显有失公平,双方之间从着手“原价分割”B2地块27亩土地使用权伊始,就不构成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夏某、邓某的获利来自唐某的“自损”,这种民事交易并非市场因素作用下的公平自愿行为,而是披着隐性外衣的利益输送,当然不能评价为市场行为......
发布时间:2024.11.07
收息型受贿,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全额认定还是扣除部分数额,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把握。第一,从借贷双方的借贷关系看,如果借贷双方不是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所谓的“借贷”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虚假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的“借贷”关系不符合民事法律关系的前提,因而自始无效,那么借贷......
发布时间:2024.09.30
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专项法律。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引导民事主体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完善生态环境损害......
发布时间:2024.08.13
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稳定预期、提振信心,落实民法典的权利保护至关重要。比如,平等是民法典的“性格”,民法典在总则编第一章就开宗明义宣示“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物权编更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现实中,一些经......
发布时间:202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