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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按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三)录用。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不合格的不再留用。七、薪酬待遇被聘任的人员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奖金制度执行工资,并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浮动。同时,按照相关规定为被聘任人员缴纳“五险一金”、配发工装和进行岗位培训,享受法定......
发布时间:2025.05.27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非在编人员,每人每月实发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由滕州市善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月发放。依照用工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管理和考核......
发布时间:2022.05.19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非在编人员,每人每月实发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由滕州市善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月发放。依照用工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管理和考核......
发布时间:2022.05.19
按照劳动部《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和《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409号)的要求,我市于1995年正式实施最低工资标准。枣劳发[1995]29号文件规定:乡镇企业1995年暂不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滕州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表起止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元)备 注1995.2—1996.8160......
发布时间:2021.09.26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发布时间:2020.02.13
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31号)等规定,可以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无法正常生产经营3个月以上、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符合《社会保险法》有关缓缴规定的,也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缓......
发布时间:2020.02.10
区内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
发布时间:2018.11.29
专项检查将持续到春节前,重点针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
发布时间:2017.12.20
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
发布时间:2017.09.27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
发布时间:2017.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