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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单位的改变,张某的身份性质发生变化,由公司的普通工作人员转变为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的认定“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商业贿赂中的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两高”《关于办理贪污......
发布时间:2025.08.28
【内容提要】“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
发布时间:2025.07.31
以《筑牢法律底线,守护医者初心》为主题,聚焦医疗行业高发风险领域,围绕医疗行业常见违法犯罪的类型、成因及预防措施展开,重点剖析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的法律后果,引导医务人员树牢法律红线意识,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此次培训是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发布时间:2025.07.25
格和机会,以及以此获取商业利润的可能性。在贿赂犯罪“计赃论罪”模式下,商业机会因其不具有可计量性而无法成为贿赂标的。因此,现有法律规定未将商业机会纳入贿赂标的范畴。实务中,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获取所谓“商业机会”后直接变现获利,能否认定受贿,存在不同认识。笔者认为,真实的商业......
发布时间:2025.06.30
职务行为无关,涉及的只是正常的私人利益。准确判断互送财物行为是否具有权钱交易的性质,是区分礼尚往来与受贿犯罪的关键所在。“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贿赂与馈赠的界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全面分析、综合判断:(1)发生财物往来的背景,如双方......
发布时间:2025.06.11
【内容提要】“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收受银行卡的,不论受贿人是否实际取出或者消费,卡内的存款数额一般应全额认定为受贿数额”。实践中,有的行贿人将存有钱款的本人(或关联人员)名下银行卡送给受贿人后,仍通过手机银行继续使用该卡......
发布时间:2025.04.27
到职务犯罪,财物还必须具有职务关联性,财物必须是职务行为的对价。财产性利益属于财物,司法解释明确将财产性利益作为受贿犯罪的对象。《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商业贿赂中的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
发布时间:2024.10.22
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 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迈向纵深的背景下,国家对行贿罪的处罚也越来越明确。监察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
发布时间:2022.02.28
药企业中有超过半数被查实存在直接或间接给予回扣的行为,其中频率最高的企业三年涉案20多起。药企支付给招标机构、医院负责人、医药代表、医生等的商业贿赂,都要被计算在“成本”之中,最终体现在药品售价上。 在业内人士看来,“带金销售”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因为其带来的业绩显著,医药代表受到利益......
发布时间:2021.10.20
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行为。 《意见》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根据职能职责严肃惩治行贿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查处行贿的重要职责,对查......
发布时间: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