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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就是他乾道六年(1170年)由家乡山阴赴夔州通判任上沿途所作的日记。诗人携家带口,同行的有其夫人和六个子女,自本年闰五月十八日,至同年十月二十七日,历时一百六十日,约五个半月,由春夏至秋冬、由江浙至西蜀,船行出运河、历长江、入三峡,途经临安、秀州、平江、常州、镇江、真州、建康、......
发布时间:2024.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