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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刘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魏锋及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市人社局档案库房、综合服务大厅、人力资源市场、仲裁院、党建阵地等场所,详细了解我市在公共就业服务、档案管理、劳动仲裁、党建引领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对人社部门在优化服务流程、提升便民......
发布时间:2026.03.05
3月4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孝玺、市政府副市长刘琳、市政协副主席邢孟航出席会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魏锋主持会议。市人社局全体人员,枣庄工程技师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镇街分管负责同志、人社岗主管参加会议。刘琳指出,过......
发布时间:2026.03.04
令改正指令书》后,你单位未依法改正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53项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8月8日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滕人社监罚字〔2025〕第14号),责......
发布时间:2026.03.03
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71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和相关资料报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5891269)。本责令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对......
发布时间:2026.02.27
问通知书》(滕人社监询字〔2025〕第433号)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接受调查询问,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和相关资料报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5891269)。本责令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对......
发布时间:2026.02.27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53项“因投诉举报被检查,经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改正的,或属于工资、社保、劳动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处以1200......
发布时间:2026.02.27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53项“因投诉举报被检查,经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改正的,或属于工资、社保、劳动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处以1200......
发布时间:2026.02.27
社监询字〔2026〕第46号)。本局对劳动者投诉你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一案立案调查。限你单位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调查询问,提供以下相关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委托书;4、全体职工花名册及书......
发布时间:2026.02.27
2月25日上午,滕州市2026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季专场招聘会在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正式启动,活动将从正月初九持续至十一,为期三天。本次活动精准对接企业用工需求与求职者就业期盼,助力城乡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招聘会汇聚108家优质企业,提供5100余个优质岗位。活动首日吸引3500余名求职者到场,达成......
发布时间:2026.02.25
根据枣人社字[2021]1号文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拟申请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8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监督电话:55124762026年2月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公示表.xlsx...
发布时间:2026.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