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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措施时,对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滞纳金计算截止日期为海关作出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之日。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中止税收强制执行:(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纳税款确有困难或者暂无缴纳能力;(二)第三人对税收强制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三)......
发布时间: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