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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第三十一条 重点控制区域规划设计应结合区域环境进行论证,优化用地布局,完善配套功能。第三十二条 主、次干道两侧(一)建筑应注重高度变化,形成丰富的天际轮廓线,建筑之间宜相互协调,形成统一的临街建筑界面;鼓励建筑退距错落有致,形成丰富的空间变化。(二)居住建筑首层不宜设置商......
发布时间:2025.09.24
区域。第三十一条 重点控制区域规划设计应结合区域环境进行论证,优化用地布局,完善配套功能。第三十二条 主、次干道两侧(一)建筑应注重高度变化,形成丰富的天际轮廓线,建筑之间宜相互协调,形成统一的临街建筑界面;鼓励建筑退距错落有致,形成丰富的空间变化。(二)居住建筑首层不宜设置商......
发布时间:2025.08.29
第三十二条 重点控制区域规划设计应结合区域环境进行论证,优化用地布局,完善配套功能。第三十三条 主、次干道两侧(一)建筑应注重高度变化,形成丰富的天际轮廓线,建筑之间宜相互协调,形成统一的临街建筑界面;鼓励建筑退距错落有致,形成丰富的空间变化。(二)居住建筑首层不得设置商......
发布时间:2025.04.21
二十八条 重点控制区域规划设计应结合区域环境进行论证,优化用地布局,完善配套功能。 第二十九条 主要道路两侧 (一)建筑应注重高度变化,形成丰富的天际轮廓线,建筑之间宜相互协调,形成统一的临街建筑界面;鼓励建筑退距错落有致,形成丰富的空间变化。 (二)居住建筑首层不得设......
发布时间:2020.07.03
公园等周边区域。第二十八条 重点控制区域规划设计应结合区域环境进行论证,优化用地布局,完善配套功能。第二十九条 主要道路两侧(一)建筑应注重高度变化,形成丰富的天际轮廓线,建筑之间宜相互协调,形成统一的临街建筑界面;鼓励建筑退距错落有致,形成丰富的空间变化。(二)居住建筑首层不得设置商......
发布时间: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