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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四、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已会同海关、税务、人社、商务、统计等部门,在年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一)填报入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
发布时间:2026.01.05
各社会组织: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以下简称27号《公告》)及《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税函〔2025〕4号)要求,......
发布时间:2026.01.05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滕州北极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名单见附件2):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原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清理规范长期......
发布时间:2025.12.11
纳个人部分才能享受政府代缴政策;集中征缴期结束后补缴的特殊人群不再享受政府代缴政策,待遇享受期按照相关补缴政策执行。缴费渠道微信、支付宝:参保人可通过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缴费。或直接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进行缴费:......
发布时间:2025.12.09
25年11月(具体以文件为准)至12月31日,连续缴费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缴费标准按照《枣庄市医疗保障局 枣庄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5〕29号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有关工作的通知>》(枣医保发〔2025〕28号)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发布时间:2025.12.09
缴时间为2025年11月初至12月31日,按时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缴费标准按照《枣庄市医疗保障局枣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5〕29号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有关工作的通知>》(枣医保发〔2025〕28号)规定,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发布时间:2025.11.25
等方面的绿色通道服务,解决数字人才的后顾之忧,全力打造“让人才安身、安心、安业”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新生态。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协同宣传、教体、税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正能量数字人才引育,强化服务保障,推动正能量创作从“单向传播”向“人才—产业—城市”共生生态转化,打造全国县域网络正能量......
发布时间:2025.11.21
缴时间为2025年11月初至12月31日,按时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缴费标准按照《枣庄市医疗保障局枣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5〕29号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有关工作的通知>》(枣医保发〔2025〕28号)规定,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发布时间:2025.11.21
事’”、“企业迁移一件事”、“个转企一件事”等“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企业完成登记后,系统即时将登记结果信息推送给公安、社保、医保、住建、税务等部门,相关部门同步完成企业信息变更或备案,无需企业重复申请。同时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窗,配备帮办代办服务专员,全面提升全生命周期......
发布时间:2025.11.20
的核心需求,将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服务前移至定点医疗机构。家长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便可同步完成新生儿的医保参保登记;登记后,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即可在线缴费。整个流程无缝衔接,将以往需多处办理的事项整合为“掌上办、零跑腿”服务,真正实现“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好。 ......
发布时间:202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