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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计,不累加)5.由学校、滕州市教科所等逐级推荐的教改课题(结题),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地级6分、滕州市级4分、校级2分。说明:1.以上各项累计积满30分为止。2.以上各类证书等以教科室登记为准。五、课程建设(满分20分)根据《滕州五中“285”学校课程建设评价考核方案》按3:4:3的比例分三等记......
发布时间:202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