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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医务科,将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基本信息上传至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事业发展部,并在双向转诊单(转出单)上盖滕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业务专用章;一份留作备存,两份交患者或家属,转诊患者持双向转诊单(转出单)由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事业发展部安排门诊就诊、住院服务等。2.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开通转诊......
发布时间:2025.05.08